来源:连云港文明网 2020年12月15日
“交警同志,太感谢你们了,幸亏遇到了你们,要不然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了,为你们不辞劳苦,一心为民的精神点赞。”近日,连云港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救助两名司机,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12月8日晚8时许,温泉中队民警相裕福带领队员在464省道开展巡逻执勤。当巡逻至464省道温泉镇入口处时,一辆悬挂苏GG58XX厢式货车停在路中间,由于路上来往车辆较多,车停在路上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非常危险,民警随即安排辅警指挥道路交通,放好锥形桶,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然后和队员一起将车辆推至路边安全地带,并帮驾驶员联系施救车辆。
民警经询问得知,货车驾驶员崔某(男,33岁,东海县山左口乡人)前往东海县城送货,行经此路段时,车辆突然启动不了。“谢谢你们的帮助,这么冷的天真是辛苦你们了。”驾驶员对中队民警及辅警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12月9日晚7时许,房山中队民警张学芝带领辅警在房山镇达宁路与房关公路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号牌苏GRD9XX小型面包车停在道路中间。见此情形,民警立即上前询问,驾驶员尹某(男,33岁,房山镇人)告诉民警,自己在行驶途中车辆突然抛锚,怎么都启动不了。民警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和辅警帮助车主将车辆推行至路边,消除事故隐患后,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原来是该车油门松动了,民警立即指挥两名辅警对该车辆进行推动,驾驶员在车上操作,经过一段距离的助跑推进,终于将该车推响发动。“谢谢交警同志,你们辛苦啦!”“没事,下次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辆,注意行车安全。”
东海交警温馨提醒:驾驶车辆出行前,一定要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及时维修解决隐患,有效预防行车期间出现故障。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在车后150米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迅速转移到安全地方,并等待救援。
作者 袁青青 杨百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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